為維護綠化成果,更好的美化校園,為師生提供良好的學習、工作和生活環(huán)境,特制定學校環(huán)境綠化和管護管理制度:
一、學校后勤保障處負責校園綠化規(guī)則的制定、執(zhí)行,負責日常具體事務的處理。
二、維護校園綠化的若干規(guī)定
1.不準隨便砍伐、挖掘、搬移樹木。
2.不準在樹上釘釘子、拉鉛絲、拉繩或直接在樹上曬衣服。不準將自行車等物依靠在樹干上。
3.不準在綠地上堆放物品、停放自行車和進行體育活動,更不準踐踏草坪。
4.不準采摘花朵、果實、剪折枝葉。
5.不準向草坪、花壇和水池等綠化場地拋扔果皮、紙屑、吐痰、潑倒污水。
6.不準在草坪上、廊亭內(nèi)吃飯、飲酒。
7.不準進入花壇及養(yǎng)護期間的封閉綠地。
8.凡違反上述規(guī)定不聽勸阻者,或已造成損壞、損失而又不接受處罰者,情節(jié)嚴重的除執(zhí)行處罰外還要建議學校給予記過等嚴厲處分。
三、綠化養(yǎng)護管理標準
1.成活:新種樹木特別管護,及時澆水、修剪、培土、扶正、綁樁、治蟲等,成活率要達到90 %以上,常年樹木成活率達到99 %。
2.植保狀態(tài)。防治病蟲害,大面積防治每年不少于4次。無病害率達到85 %,無蟲害達到90 %以上。
3.樹木修剪。常年按季節(jié)進行修剪,全年不少于3次(6月下旬,9月下旬,12月下旬);易瘋長樹木應不定期修剪;無枯枝、死樹、陡長枝。
4.除草。雜草高度不超過10厘米,草勢旺盛期適當增加除草次數(shù)。
5.澆水施肥。按樹木長勢進行不定期抗旱澆水或排澇,全年冬春施肥不少于兩次。
6.清理。綠化區(qū)域土地平整,無雜物,無枯枝爛葉,磚石不超過3立方厘米,除下的雜草,修剪的廢枝應及時清理處置。